一、是“物品”还是“合同”关系?
网络游戏虚拟财产(如账号、装备、金币等)的法律属性长期存在争议。根据《民法典》第127条,其保护需依托“法律对数据、网络虚拟财产的规定”,但具体规则尚未明确。司法实践中,法院一般认为:虚拟财产具有可支配性和经济价值,可视为“物权”;另一方面,虚拟财产依附于平台服务器,用户需通过服务合同实现权益,可以是一种合同关系。

二、司法保护的核心争议与典型案例
(一)平台责任边界:安全保障义务的认定
1. 技术漏洞责任若平台因技术缺陷导致用户财产损失,需承担赔偿责任。例如,某游戏因系统漏洞导致玩家装备被批量复制,法院判决平台全额赔偿用户损失。
2. 安全措施有效性平台需证明已采取“合理安全措施”。在“某射击游戏封号案”中,玩家因使用外挂被永久封禁,法院认为平台依据用户协议采取的措施合法,无需赔偿虚拟财产损失。
矛盾点:平台是否需对“用户自身过错”(如密码泄露、外挂使用)担责?司法实践显示,用户过错可减轻或免除平台责任,但平台需举证其已尽提示义务。
(二)用户行为效力:外挂与账号出借问题
1. 外挂使用的合同解除玩家使用外挂违反用户协议,平台有权终止服务。如“王某某永久封号案”中,法院认定外挂行为破坏游戏公平性,平台封号属合法管理,不承担财产损失赔偿责任。
2. 账号出借的风险分配账号出借导致损失时,法院通常要求出借方与借入方连带担责。例如,张某将账号借给未成年人后因外挂被封,法院调解由借入方赔偿全部损失,强调“出借行为扩大风险需自担后果”。
(三)价值评估难题:从协商到司法鉴定的探索
虚拟财产价值波动大,司法实践中形成三种评估方法:
1. 市场法:参考同类交易价格(参考司法案例)
2. 成本法:计算用户投入的时间与金钱(如充值记录、装备升级成本);
3. 收益法:预测未来收益现值(多用于高价值账号)。
困境:评估标准缺乏统一性。例如,某游戏装备被盗案中,原告主张按购买时价值索赔,法院却采纳被告提出的“当前市场价”标准,导致赔偿金额争议。
三、司法保护的突破与局限
(一)裁判规则创新
1. 举证责任倒置:部分法院在平台过错案件中要求被告自证无过失。例如,玩家需证明账号被盗系平台安全漏洞导致,否则自行担责。
2. 合同条款效力认定:法院对“禁止交易条款”区别对待。若条款显失公平(如限制账号继承),可能被认定无效;若涉及外挂封号,则支持平台管理权。
(二)制度性缺陷
1. 法律滞后性:现行法未明确虚拟财产的权利归属,导致同案不同判。例如,A省法院支持游戏币继承,B省法院则以“依附性”为由驳回。
2. 执行困境:平台配合度低。如某玩家胜诉后,平台以“技术限制”为由拒绝恢复装备,需通过强制执行实现权益。
四、完善司法保护的路径建议
立法层面:
在《民法典》司法解释中细化虚拟财产分类,明确物权与债权属性的适用场景;
制定《网络虚拟财产保护条例》,统一价值评估标准与举证规则。
司法层面:
1. 建立“虚拟财产价值评估专家库”,引入第三方鉴定机构;
2. 推广“示范判决”机制,减少同案裁判差异(如广州互联网法院发布的十大典型案例)。
技术协同:
1. 推动平台建立“交易溯源系统”,实现盗号行为追踪;
2. 探索区块链存证技术,固定虚拟财产流转证据。
结语
网络游戏虚拟财产的司法保护,本质是数字经济时代法律与技术的博弈。当前司法实践在责任划分、价值认定等方面仍存局限,需通过立法细化、技术创新与裁判规则优化,构建兼顾用户权益与行业发展的保护体系。唯有如此,方能让虚拟财产从“数字泡沫”转化为“法治资产”。
(本文图片均由AI生成,只做示意图,非实物图)